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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化股份: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3-29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监事会以《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为依据,坚持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听

取有关经理层人员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的工作介绍,听取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

汇报,列席、参加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专题会等重要会议,查阅有关经营管

理和财务会计资料,实地调研各分、子公司,定期跟踪重大事项、问题整改落实、

当期经营指标完成进度,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活动、董事会及经

理层人员履职情况以及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为公司风险防范,提质

增效、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对 2016 年经营业绩的基本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 2016 年经营活动中,董事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决策

思路清晰,引领公司克服了复杂经营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

争能力。公司经理层认真贯彻董事会决策部署,创新工作,积极解决生产经营、

改革发展中的各项困难,取得了 2013 年泵业公司重组以来和硝化棉板块近 9 年

以来的最好经营业绩,较好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持续巩固了硝化

棉产品产销全球第一和泵产品国内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实现了“双主业”的协

调均衡发展。

    二、2016 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召开了九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 年 2 月 1 日,第三届第十五次监事会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 2015 年 6 月 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二)2016 年 2 月 19 日,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在泸州办公楼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马蓉女士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 2016 年 2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三)2016 年 4 月 13 日,第三届第十七次监事会在成都办公楼召开,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5 年度财务决算检查报告》;

    3.《2016 年度财务预算审核报告》;

    4.《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关于 2015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四)2016 年 4 月 26 日,第三届第十八次监事会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次会议议案仅此一项,无反对或弃权票,会议决议免于公告。

    (五)2016 年 7 月 17 日,第三届第十九次监事会在泸州办公楼召开,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议案》;

    2.关于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

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借壳上市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

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有关条件的议案》;

    10.《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

说明》;

    11.《关于聘请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

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六)2016 年 8 月 18 日,第三届第二十次监事会在泸州办公楼召开,审议

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监事会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 2016 年 8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七)2016 年 10 月 20 日,第三届第二十一次监事会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次会议议案仅此一项,无反对或弃权票,会议决议免于公告。

    (八)2016 年 12 月 9 日,第三届第二十二次监事会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 2016 年 12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九)2016 年 12 月 30 日,第四届第一次监事会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马蓉女士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2016 年监事会出席了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16 年临时股东大会,

列席了全部董事会现场会议,监督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决策程序。

    三、对 2016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通过对公司运行情况及董事、经理层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

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

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能够有效实施。公司董事、经理层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贯彻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切实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
在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人员自律、员工权益维护、募投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

行了重点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有效,财务状况良好。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16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市场原则,依据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必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五)对外担保情况

    2016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

    (六)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6 年,公司终止了以现金方式收购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

的上海惠广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52%的股权及海外某公司持有的甲纤企业 50%股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谨慎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16 年,公司推动开展了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华化工 100%的股权及同时

向中兵投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工作,截止年末,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已

报国资委履行评估备案程序,交易各方及各中介机构的后续工作正在推进中,监

事会将进行持续关注,对前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展公告,监事会认为符合相关

决策规定及信息披露要求。

    报告期,没有发生其他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通过定期核查证券部保存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已

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

照制度规定执行,做好了内幕信息保密以及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信

息传递流程,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基

本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

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

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董事会对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监事会对《四川北方硝化棉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九)对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公司拟实施每 10 股送派现金股利 0.25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经理层人员经营行为进行日常监

督,依法列席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运

行状况,监督有关重大事项及其履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的持续提升,有效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