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北化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6-09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认真询
问了解和查询资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证券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证券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风险可控,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3,000 万元(含已在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的闲置募集资金在证券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
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品种、收益凭证等。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郭宝华、杨渊德、步丹璐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