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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化股份: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8-11-29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瑞华核字[2018]14010001 号
       目       录


1.风险评估报告1

2.风险评估说明3




            1
                            风险评估报告
                                             瑞华核字【2018】14010001 号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当局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控制体系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建立健全并合

理设计风险管理并保持其有效性,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

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与会计报表有关的风险评估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贵公司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

险管理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

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测试,我们未发现贵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与会计报

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风险管理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风险管理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风险管理政策、

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推测未来风险管理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使用。未经书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秦志远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   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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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说明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建于1997年6月4日,其前身是北方工
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1月更名为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办理了增
资扩股及变更营业范围等事项,2011年再次办理了增资扩股事项,2011年底更名为兵工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现营业执照号为110000006278010。2011年12月20日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北京银监局批准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
    公司注册资本为317,000万元,目前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
司出资50,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03%;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出资30,00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9.46%;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7,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62%;北方
信息控制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6%;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
司出资14,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7%;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4,1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4.45%;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9%;兵
器工业机关服务中心出资1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7%;北京兵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15%;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3.15%;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3家单位出资129,500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40.85%。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罗乾宜。
    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
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
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
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
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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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3、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
    1、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
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2、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公司的经营管理,尤其是开办新
的业务,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
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4、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
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已按照《兵工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
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
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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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公司将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为基础,通过加强或
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激励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指引》并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董事会负责的内部
审计部门,并通过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机构的经济活
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也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
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
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
预测、评估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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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兵工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存款收付实施细则》、《兵工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人民币存款管理办法》、《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业务
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资金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执行资金计划管理,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
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
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业务部通过公司信息管理平台将业务数据传递至财务计划部。
财务计划部及时记账,不相容独立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
将资金核算纳入到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
       为降低风险,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
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对外融资方面,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
没有拆出资金,自身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程序较好。
       2.信贷业务控制
       公司制定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并根据各类贷款的不同特
点制定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鉴证贷款、银团贷款、项目贷款、委托贷款、
票据贴现等各类具体贷款业务的实施细则。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
度: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实的责任;贷款审查
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客户经理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
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公司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实行客户经理、信贷经理、信贷业务部经理、
审贷委员会或主管副总经理的审议或三级审批制度进行贷款的审批。客户经理调查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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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经理审查后提出初步建议,信贷业务部经理对提供的情况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
贷款风险度,提出贷款意见,按规定权限报主管副总经理或审贷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
准。
       为完善公司审贷分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经董事会批准同意,设立审贷委员会,
制定《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贷会会议制度》及《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贷会工作
制度》,根据上述两制度审议表决贷款的发放。信贷业务部审核通过的贷款申请,由风险
控制与法律事务部对报审事项进行初审,初审后交审贷会审议,审贷会成员对所议事项
采取明确发表意见和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集体做出决策,总经理有权一票否决。
       (2)贷后管理
       客户经理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
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公司根据财金[2012]20号文件和公司《兵
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
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证券投资业务控制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证券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
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公司制定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为保
证证券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运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的保证。
       (1)目前公司投资项目的选择限于:一级市场股票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债券、
基金投资以及信托产品投资等项目。
       (2)投资的事前综合分析评价和逐级审核审批制度有力降低了投资的风险并避免了
未经授权的投资行为。
       (3)投资部每周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现有投资的行情,对于临近止损点的投资,
及时分析报告,达到止损点的投资及时抛出处理。
       4.内部稽核控制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风险控制与法
律事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设立专职经理一名,负责公司内部稽核业务。风险控制与法律事
务部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
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
风险,向管理层提出了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公司在2015年10月底设立审计部,自2016年起,由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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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成立之初便利用有效的信息系统管理各业务环节,并于2001年改造信息系统,
使用丰富汇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公司网上资金结算业务系统、财务系统。
    2009年公司更换应用软件,由北京中联云达信息系统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兵工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信息管理平台,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所设
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
    信息管理平台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按公司相关规定授予操作人员管辖业
务范围内所享有的操作权限。电脑系统运转正常,信息管理平台兼容较好。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的控制资
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
制在合理的水平;在投资方面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的控制投资风
险;在信息系统方面公司近几年加强了信息化建设,从而提高了公司管理运作的效率和
风险控制能力。
    四、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存款2,873,612.43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77,427.71万元;2017年公司实现利息收入102,622.70万元,实现经营利润100,749.93
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76,443.24万元。公司业务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同时与合作银行密切
配合,增强了互信度。
    (二)管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公
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692,855.10万元÷(2,558,681.64万元+763,791,75万元+212,603.63万元)=19.6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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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入资金余额为0,资本总额为693,366.61万元,拆入资金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3.短期证券投资、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
    公司短期证券投资、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355,865.32万元÷693,366.61万元=
51.32%,低于70%。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担保余额138,188.75万元,资本总额为693,366.61万元,担保余额不高于资本
总额。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884.03万元÷693,366.61万元=0.13%,自有固定资产
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低于20%。
    综上所述,公司2017年度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未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经营业绩良好,截止至2017年12
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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