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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化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4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
至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
数:11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11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与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保理业务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
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子公司的合同应在
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子公司独立签署),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
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关联董事张世安先生、丁燕萍女士、邓维
平先生、魏合田先生、黄万福先生、吴树宏先生、王林狮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登载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登载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的巨潮
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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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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