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2020-07-14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黄万福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黄万福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
致。
2、黄万福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3、黄万福先生的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
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黄万福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独立董事:步丹璐、张永利、张军、胡获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