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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化股份: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2021-03-02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
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核销
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本次核销坏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
案存的原则,对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9 笔金额共
计 264.181 万元予以核销,其中: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7.936 万元;襄阳五
二五泵业有限公司 256.245 万元。
    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利润。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
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
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
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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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资产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核销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
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监事会核查,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核销应收账款坏账 264.181 万元,以上坏账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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