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3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监事会以《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为依据,坚持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听
取有关经理层人员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的工作介绍,听取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
汇报,列席、参加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专题会等重要会议,查阅有关经营管
理和财务会计资料,定期跟踪重大投资项目、问题整改落实、当期经营指标完成
进度,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活动、董事会及经理层人员履职情况
以及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为公司风险防范,疫情防控、科技创新、
履行强军首责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监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召开了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2 月 28 日,第四届第二十四次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和《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 2020 年 2 月 29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下同)。
(二)2020 年 4 月 26 日,第四届第二十五次监事会在泸州市高坝公司办公
楼东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财务决算检查报告》
3.《2020 年度财务预算审核报告》
4.《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关于 2019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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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2020 年 8 月 24 日,第四届第二十六次监事会在泸州市高坝公司办
公楼东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 年上半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的巨潮资讯网。
(四)2020 年 10 月 26 日,第四届第二十七次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和《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
正文》。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
2020 年监事会出席了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0 年临时股东大会,
列席了全部董事会现场会议,监督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决策程序。
二、对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通过对公司运行情况及董事、经理层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
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
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能够有效实施。公司董事、经理层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贯彻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切实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
在财务管理风险、资金理财、募投资金核算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有效,财务状况良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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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0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市场原则,依据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必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五)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
(六)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年公司经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完成了对控股子公司江西泸庆
硝化棉有限公司97.1%股权及债权的转让工作,于2021年1月12日收到股权转让款。
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江西泸庆硝化棉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事项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没有发生其他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通过定期核查证券部保存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已
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
照制度规定执行,做好了内幕信息保密以及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信
息传递流程,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
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
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
的实施,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基本符
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监事会
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监事会对《2020 年度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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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九)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公司拟实施 2020 年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
章程》、《股东回报规划》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
未来发展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经理层人员经营行为进行日常监
督,依法列席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运
行状况,监督有关重大事项及其履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的持续提升,有效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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