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28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认真询问了
解和查询资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一、对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 2021 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
意见。
1、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
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严格监管。
2、经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财务
公司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 2021 年半年度财
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财务公司 2021 年上半年
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 5 号)规定经营,经营
业绩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3、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
相关金融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对公司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公司推进实施了市场结构调整,防护器材等专项订货产品
和硝化棉产品产销量预计呈现增长趋势,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将比原预计金额增加 9,9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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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金额增加 9,900 万元。公司调整 2021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各项交易价格公允,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步丹璐、张永利、张军、胡获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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