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步丹璐(已离任)2023-04-18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步丹璐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
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22 年担任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9 次和股东大会 2 次,没有缺席董事会会
议的情况。我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
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2 年本人出席会议统计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
应出席 现场 召开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列席
董事会 出席 东大会
步丹璐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9 0 9 0 0 否 5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我通过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说明,与公司有关
高级管理人员深入沟通的方式,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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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步丹璐
序 意见
意见名称 发表时间
号 类型
1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1 月 28 日
2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3 月 15 日
3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3 月 19 日
4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4 月 1 日
5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4 月 18 日
6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2 年 4 月 23 日
7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4 月 23 日
8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2 年 8 月 25 日
9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8 月 25 日
10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12 月 12 日
三、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2022年,我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
状况、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实时关注行业形势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
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9日,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
集和主持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了解、掌握
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有效沟通,并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提出来严格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作
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9日,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
了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
司有关部门沟通交流,积极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和任职资格, 并提出了诸
多专业建议,推动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有效发挥作用,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9日,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上述人员的考核标准提出专业建议;听取公司相关部门关于薪酬考核管理的专业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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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步丹璐
报,审议了公司2021年薪酬方案。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在 2022 年内能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勤勉尽责,凡需经董
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
(二)能够认真审核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及时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认
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三)本人多次向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有关人员了解公司运行情况,
还就 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讨论
与沟通,发表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本人自任职以来,注重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
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的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步丹璐
2023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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