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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化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2023-04-18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
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22 年担任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10 次和股东大会 1 次,没有缺席董事会会
议的情况。我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
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2 年本人出席会议统计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
            应出席   现场                                             召开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列席
            董事会   出席                                             东大会
 张永利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10       0         10          0       0       否         5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我通过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说明,与公司有关
高级管理人员深入沟通的方式,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                                                             意见
                             意见名称                                       发表时间
号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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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



1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01 月 28 日
2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03 月 15 日
3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03 月 19 日
4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04 月 01 日
5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04 月 18 日
6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2 年 04 月 23 日
7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04 月 23 日
8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2 年 08 月 25 日
9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08 月 25 日
10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12 月 12 日
11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2 年 12 月 29 日
12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12 月 29 日

     三、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2022年,我利用参加会议、实地调研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听取公司管理
层对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
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实时关注行业形势及外部市
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
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行业特点,对公
司年度投资预算、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事项进行研究审议,从专业角度提出指导意见,
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追踪检查,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建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
了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
司有关部门沟通交流,积极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和任职资格, 并提出了诸
多专业建议,推动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有效发挥作用,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上述人员的考核标准提出专业建议;听取公司相关部门关于薪酬考核管理的专业汇
报,审议了公司2021年薪酬方案。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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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



    (一)本人在 2022 年内能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勤勉尽责,凡需经董
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
    (二)能够认真审核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及时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认
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三)本人多次向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有关人员了解公司运行情况,
还就 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讨论
与沟通,发表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本人自任职以来,注重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
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的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张永利
                                                                  2023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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