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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化科技: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
副董事长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公司副董事
长彭寅生先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
    截至2018年11月13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2018/11/12            8.33       1,080,000        0.117%
 彭寅生     大宗交易
                        2018/11/13            8.42       1,050,000        0.113%
              合计                               -       2,130,000        0.230%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8,546,770   0.923%    6,416,770    0.693%
  彭寅生    其中:高管锁定股             6,410,077   0.692%    6,410,077    0.69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36,693   0.231%         6,693   0.001%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彭寅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对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前持
有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对于因2006年度利润分
配增加的股份,自2007年7月19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
份。”
    彭寅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
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彭寅生先生正常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副董事长彭寅生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
差异。副董事长彭寅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彭寅生先生减
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彭寅生先生《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