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联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严谨、实事求是的 原则,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王莉、周伟澄、金建海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