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拟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核有关资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度与中科创越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金建海、蒋萌、俞寿云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