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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化科技: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353
号审计报告,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503,891,285.05元,根据《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50,389,128.51元,支付2019年度股东股利46,023,316.80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527,210,810.40 元 , 本 次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1,934,689,650.14元。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
46,162,312.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888,527,337.34元结转以后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会在二个月内负责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