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制定公司《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 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经济支持,有效减轻了员工的负担,进一步完善员工 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公司员工购房专项基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公司制订 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订的《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 法》。 独立董事:金建海、蒋萌、俞寿云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