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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化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2021年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联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2021年半年度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现就有关
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5,063.31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8%。上述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
关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
司的资产安全。
    三、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度与中科创越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公司上述调
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
    四、关于修订公司《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修订《员工购房
免息借款管理办法》部分条款有助于切实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有利于稳定
公司的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且本次修订不涉及对资金
总额的调整,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修订公司《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金建海、蒋萌、俞寿云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