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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和独立
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
报告,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检查董事、高管人员
履职情况等,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
高级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 2021 年的主
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内容如下:
    1、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决议
公告刊登于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
    2、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决
议公告刊登于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
    3、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决
议公告刊登于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
    4、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决
议公告刊登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
    5、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决
议公告刊登于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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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各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2021年的依法运作
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按照股东大会
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
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公司无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监督、审查,认为:报告期公司除为全
资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联化科技(临海)
有限公司、Fine Organics Limited和参股公司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为联化小微创业园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四) 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
意见: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了完善的
内部控制体系,且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
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 检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
求,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做到了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公平,不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及时的情况,未受到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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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的处罚。公司2021年度发布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对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
的经营情况起到了充分作用。2021年度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 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的意见
    2021年4月21日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
[2018]35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 对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2021年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共同奋战,有效执行董事会的正确
决策,各项工作和经营业绩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保持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的势头。新的一年里,监事会要不断学习,提高监督能力,认真履行监督检
查职能,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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