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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新材: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24  

						                                                           临时公告:2020-056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6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蓓女士主持,会

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董旭海先生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

王蓓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相关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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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王蓓女士简历

    王蓓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
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烟台氨纶厂财务处科员,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财务负
责人,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副处长、处长。2011 年 4 月起任公司
审计部部长,2014 年 4 月起任公司监事,2017 年 5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
年 5 月起任公司审计总监。目前兼任烟台泰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烟台泰和
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监事。王蓓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
亲属关系;其间接持有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8,775 股。

    王蓓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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