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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董事误操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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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1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董事误操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泰投资”)董事宫强先生
通知,其配偶因误操作利用宫强先生账户,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在二级市场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裕泰投资公司董事宫强先生的通知,宫强先生配偶利用其本人
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票 2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0%,成交均价为 21.23 元/股,成交金额为 583,898 元。上述操作系宫强先
生配偶依据证券市场独立判断做出的交易,其对宫强本人任职及上市公司半年报
信息不知情。截止本公告日,宫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88,79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130%。

    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1
年 7 月 28 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业绩情况与业绩预告范围一致,不存
在差异。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宫强先生及其配偶深刻认识到本次窗口期增持事项属于违规行为,并就
本次交易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宫强先生承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公司股票的减持,在 12 个月后出售公司股票首次
达到 27,500 股所获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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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公告:2021-041



    宫强先生后续将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重视并履
行自身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杜绝违规交易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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