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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9-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

        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或“公司”)吸收合并烟
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本次
交易部分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泰和新材 2020 年度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
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中部分限
售股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为 3,894,3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

    (一)本次限售股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
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03 号)核准,2020 年 9 月,烟
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和集团”)的全体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丰控股”)、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泰投资”)发行股
份吸收合并泰和集团,向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
的股东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裕泰投资、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烟
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姚振芳等 12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民士达 65.02%


                                    1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发行股数(股)      锁定期(月)
 1             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31,110               12
 2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906,926               12
 3                       姚振芳                            285,325               12
 4                       刘翠华                            285,325               12
 5                       吴政光                            285,325               12
 6                       缪凤香                            142,662               12
 7                       洪苏明                            142,662               12
 8                       周福照                            142,662               12
 9                       顾其美                            142,662               12
 10                      宋月珊                            142,662               12
 11                      吴宗来                            142,662               12
 12                      王典新                             74,728               12
 13                      鞠成峰                             69,632               12
 14                      王志新                             52,649               321
 15            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247,237               36
 16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9,341,391               36
 17            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19,552,623               36
                      合计                             256,088,243                   -
         注 1:以民士达于 2023 年 4 月披露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时间计算锁定期。

       (二)本次限售股股份登记时间

       本次重组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256,088,243 股,已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上市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涉及新增股份登
记手续,公司此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 34,340,659 股 A 股股份,新增股份
性质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
为 684,394,502 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数量
未发生变化。


                                           2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共计 13 名,分别为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烟
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姚振芳、刘翠华、吴政光、缪凤香、洪苏明、周福
照、顾其美、宋月珊、吴宗来、王典新、鞠成峰。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承诺
本次认购所获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做出
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其不存在对该类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3,894,3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占现有
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0.92%。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3 名,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如下:
                                                持有限售股股份数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持股账户
                                                    量(股)          份数量(股)
          烟台交运集团有限   烟台交运集团有限
 1                                                      1,131,110           1,131,110
              责任公司           责任公司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
 2                                                       906,926             906,926
            营有限公司         营有限公司
 3            姚振芳             姚振芳                  285,325             285,325
 4            刘翠华             刘翠华                  285,325             285,325
 5            吴政光             吴政光                  285,325             285,325
 6            缪凤香             缪凤香                  142,662             142,662
 7            洪苏明             洪苏明                  142,662             142,662



                                           3
                                             持有限售股股份数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持股账户
                                                 量(股)          份数量(股)
 8            周福照           周福照                 142,662             142,662
 9            顾其美           顾其美                 142,662             142,662
 10           宋月珊           宋月珊                 142,662             142,662
 11           吴宗来           吴宗来                 142,662             142,662
 12           王典新           王典新                  74,728              74,728
 13           鞠成峰           鞠成峰                  69,632              69,632
                   合计                              3,894,343           3,894,343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
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
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康昊昱                    师龙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