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泰和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3-03-30  

                                                                                    临时公告:2023-047

                                                                        )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7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的公告》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相关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1
                                                          临时公告:2023-047

                                                                        )
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系
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6 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4 月 6 日(星期四),截止 2023
年 4 月 6 日下午 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
                                                            临时公告:2023-047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批准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     关于核定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10.00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关于审议《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暨超额利润提成激励实施
  11.00                                                              √
           办法(2023 年修订稿)》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12.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2.01    关于选举宋西全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2    关于选举迟海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3    关于选举马千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4    关于选举陈殿欣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5    关于选举李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6    关于选举齐贵山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13.01    关于选举王吉法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临时公告:2023-047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3.02     关于选举金福海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03     关于选举程永峰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04     关于选举唐长江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00     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4.01     关于选举迟宗蕊女士为监事的议案                        √

   14.02     关于选举顾丽萍女士为监事的议案                        √

     2、上述第 1、3-1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讨论通
过,第 2、1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董事会、监
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各议案的相关公告、挂网文件详见 2023 年 3 月 21 日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上述议案中,第 7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4、第 8 项议案将以特别决议做出,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5、第 4 项、第 6 项、第 7 项、第 9-13 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
独计票并披露。
     6、第 12-14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累计投票方式中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独立董事邹志勇、王吉法、金福海、程永峰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23 年 3 月 21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意欲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下午 16:00 前利

                                      4
                                                       临时公告:2023-047

                                                                  )
用电话、传真或者信函报名,也可直接到公司报名。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股票账户卡原
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
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
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
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 13:40 前到场,履行必
要的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 10 号;邮编:264006;电话:
0535-6394123;传真:0535-6394123;邮箱:securities@tayho.com.cn;联系
人:董旭海、刘建宁。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
准;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
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5
                                                         临时公告:2023-047

                                                                      )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
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6
                                                       临时公告:2023-047

                                                                  )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4
    2、投票简称: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2,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13,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提案 14,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7
                                                        临时公告:2023-047

                                                                   )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1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8
                                                                   临时公告:2023-047

                                                                                 )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
新材”)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
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泰和新材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
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
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
  3.00                                                   √
            报告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
  6.00                                                   √
            务所的议案
  7.00      关于批准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      关于核定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10.00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9
                                                                临时公告:2023-047

                                                                               )
          关于审议《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暨超额利润提
  11.00                                                √
          成激励实施办法(2023 年修订稿)》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备注
                                                     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   意 票 数
                                                     栏目可
                                                     以投票
                                                     (应选人数 6 人,所有非独立董事同
 12.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意票数合计不得超过本人所持股份
                                                               数量的 6 倍)

 12.01     关于选举宋西全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2     关于选举迟海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3     关于选举马千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4     关于选举陈殿欣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5     关于选举李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6     关于选举齐贵山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4 人,所有独立董事同意
 13.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票数合计不得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数
                                                                量的 4 倍)

 13.01     关于选举王吉法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02     关于选举金福海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03     关于选举程永峰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04     关于选举唐长江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2 人,所有监事同意票数
 14.00     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合计不得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数量的 2
                                                                   倍)

 14.01     关于选举迟宗蕊女士为监事的议案              √

 14.02     关于选举顾丽萍女士为监事的议案              √

     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同意相关议案,则在该议案下方的“同意”
一栏后划“√”;如反对,则在“反对”栏后划“√”;如弃权则在“弃权”后划
“√”。某一议题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不影响其他议题表决的有效性)。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应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所投选举票数应当
不得超过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总选举票数。在候选人后面划“√”的,视同投
票人将自己的持股数量作为一个投票单位投给该候选人;不填票数也不划“√”

                                      10
                                                       临时公告:2023-047

                                                                  )
的,视为对该议案弃权;同意票数合计超过规定数额的,对相应议案的投票无效,
视为弃权处理。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盖章):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持股数: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