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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尔化学: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7-02-25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7-010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定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3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3 月 20 日-2017 年 3 月 21 日。其中,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1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0 日 15:00 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3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3 月 14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3、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董事长 2016 年度及任期薪酬考核方案》

    6、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7、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实施年产 10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

施建设项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实施年产 1000 吨氟环唑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实施年产 1000 吨丙炔氟草胺原药生产线及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增资及改

制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继续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 1-15 议案经公司 2017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7




                              -3-
年 2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上述 16 议案经公司 2016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

网。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对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

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
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3 月 15 日(9:3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




                                -4-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 2017

年 3 月 15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2016 年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21000                  传真:0816-284514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58

    2、投票简称:利尔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1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

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5-
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

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

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利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
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

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
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见

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代表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1       《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4       《公司 2016 年度分配预案》                            4.00
    5       《公司董事长 2016 年度及任期薪酬考核方案》            5.00
    6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6.00
    7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7.00
    8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8.00
    9       《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关于实施年产 10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10                                                             10.00
            建设项目的议案》



                                   -6-
         《关于实施年产 1000 吨氟环唑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
  11                                                          11.00
         设项目的议案》
         《关于实施年产 1000 吨丙炔氟草胺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
  12                                                          12.00
         施建设项目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增资及改
  13                                                          13.00
         制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14                                                          14.00
         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5.00
  16     《关于继续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6.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

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

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
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0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1



                                -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
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永恒、王金菊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621000                  电   话:0816-2841069

    传   真:0816-2845140            邮   箱:tzfzb@lierchem.com




                               -8-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

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9-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利尔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或
 填写票数)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 2016 年度分配预案》

 5      《公司董事长 2016 年度及任期薪酬考核方案》

 6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
 7
                           议案》

 8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9         《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 -
     《关于实施年产 10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及配
10
               套设施建设项目的议案》

     《关于实施年产 1000 吨氟环唑原药生产线及配套
11
                设施建设项目的议案》

     《关于实施年产 1000 吨丙炔氟草胺原药生产线及
12
              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增
13
                  资及改制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14
                    办法>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      《关于继续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