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8-02-0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利尔化学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轲 联系电话:021-38032091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同欣 联系电话:021-386764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0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度使用完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以证券监管部门最新的监管动态与违规
案例切入,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知识进
行了讲解与梳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无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无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无 无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1、2016年配股中,公司前三大股东
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工程物理 是 不适用
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承诺以现金
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国泰君安证券担任利尔化学2016年度配股项目
的保荐机构,并委派张宁先生及吴同欣先生为
利尔化学配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张宁先生因
个人原因离职,目前已不在国泰君安证券从事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业务工作,不能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
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
泰君安证券委派刘轲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
人,自2017年8月22日起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
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轲 吴同欣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