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 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 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 方建新 代明华 罗宏 2018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