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8-072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 同 意 公 司 以 募 集 资金 69,215.1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21 号”《关于核准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于 2018 年 10 月向社会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52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852,000,000.00 元,期限为 6 年(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评级费、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本次发行相 关 费 用 7,490,402.49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的 净 额 为 844,509,597.51 元。 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 全部汇入公司账户,并出具了 XYZH/2018CDA30331 号《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广安分行以及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金额 年产 10,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1 55,000.00 39,500.00 建设项目 年产 1,000 吨氟环唑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 2 29,100.00 19,700.00 设项目 年产 1,000 吨丙炔氟草胺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 3 35,000.00 26,000.00 施建设项目 合计 119,100.00 85,2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 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 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 2 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0,946.19 万元,其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10,641.05 万元、自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 金额为 80,305.14 万元。公司拟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的募 集资金金额为 69,215.1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董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 拟利用募 事会决议公 议公告日后至 2018 本次可置 序 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 集资金投 告日前以自 年 10 月 20 日期间以 换的募集 号 总额 资金额 筹资金预先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年产 10,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 1 55,000.00 39,500.00 7,005.49 49,695.64 39,500.00 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年产 1,000 吨氟环唑原药生产 2 29,100.00 19,700.00 - 6,848.86 6,693.50 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年产 1,000 吨丙炔氟草胺原药 3 35,000.00 26,000.00 3,635.56 23,760.64 23,021.64 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合计 119,100.00 85,200.00 10,641.05 80,305.14 69,215.15 注:上表中若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 进行了前期投入,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 发展利益需要。 3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0 日,公司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 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80,305.14 万 元,现公司拟对该等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金 额为 69,215.15 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 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69,215.15 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现公司拟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4 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 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侵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且置换程序符合监管及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9,215.15 万元。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违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则的要求,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5 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利尔化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 确认,并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利尔化学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5、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8CDA30336),认为;利尔化学董事会编制的《以自筹 6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截至 2018 年 10 月 2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尔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 查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利尔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