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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尔化学: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2019-10-10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9-043

债券代码:128046     债券简称:利尔转债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利尔转债将于2019年10月17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

张利尔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4.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19年10月16日

    3、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18年10月17日至

2019年10月16日,票面利率为0.40%。

    4、付息日:2019年10月17日

    5、除息日:2019年10月17日

    6、利尔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10月16日,凡在

2019年10月1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

发的利息。2019年10月16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9年10月17日


                              1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利尔转债”)将于2019年10月17日开

始支付2018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16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利尔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

称“《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尔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利尔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46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8.52亿元(852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8.52亿元(852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年11月9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8年10月17日至2024

年10月17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9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

    9、债券利率: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00%,

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

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2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

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

“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

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18 年 10 月 17 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

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

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

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

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

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

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3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利尔转债”第一年付息,

计息期间为2018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16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为0.40%(含税),即每10张“利尔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人

民币4.00元人民币(含税)。

    对于持有“利尔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

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

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20元;对于持有“利尔

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

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

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00元;对于持

有“利尔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

发利息4.00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

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19年10月16日(星期三)
                              4
    2、付息日:2019年10月17日(星期四)

    3、除息日:2019年10月17日(星期四)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10月1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利

尔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利尔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

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务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第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

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
                              5
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

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58号5幢

    联系人:靳永恒

    联系电话:028-67575627

    传真:028-67575657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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