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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尔化学: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2020-01-14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20-002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与科迪华农业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迪华上海”)签订了《股东协议》,共

同出资设立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及其他相关权力机关审议。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科迪华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 180 号 1 幢 8

层 822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孜学

    注册资本:18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受母公司及其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企业和关联企业的

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资金运作、
财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商品采购、供应链管理、

物流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

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农业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化工产品(民用爆炸物品除外)、肥料、

农药、电子及通讯器材、印刷设备、建材、纺织品、纸制品、无纺布、

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劳防用品、一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的批

发、零售(限区外分支机构经营)、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网上零售(大宗商品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农药的研发(限区外分

支机构经营),农产品加工剩余物及非粮农作物的收购和批发,国际

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贸易及贸易代理,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

与技术服务,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贸易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AG China, Inc.

    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待定。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

    注册资本:人民币 55,000 万元(大写:伍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
                               出资额       出资
         股东名称                                  占比(%)
                           (万元人民币)   方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44000        货币      80
  科迪华农业科技(上海)
                               11000        货币      20
          有限公司
            合计               55,000        /        100

    经营期限:自成立日起 20 年
    经营范围:农药中间体、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详见本公告“三、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

       2、组织机构

       (1)股东会由各个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各个股东按

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设监事 2 名,监事任期三年,连选可连

任。

       (3)合资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任命,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合资设立子公司,将深化双方公司的合作,有利于公司扩大

经营规模,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及综合实力。

       2、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为新设立公司,后续还要进行项目建设及运营,因此,

可能在工程建设、生产运营、相关手续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

将通过组建成熟的管理团队、加强项目建设过程控制、完善安全环保

设施及管控等措施,防范各项风险的发生。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合作将充分发挥合资各方在资源、市场、技术、生产等
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同时,本次投资额度占公司净

资产比例不高,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合资公司项目投

产后,将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股东协议》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