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2021-09-02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0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马
毅亲属马杨明熙报告,马杨明熙存在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
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其买卖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马杨明熙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数量(股) 交易方向 交易价格(元/股) 交易金额(元)
2021 年 8 月 26 日 竞价交易 1,000 买入 29.80 29,800
2021 年 8 月 30 日 竞价交易 1,000 卖出 30.88 30,880
2021 年 8 月 31 日 竞价交易 900 买入 29.80 26,820
2021 年 9 月 1 日 竞价交易 100 买入 29.20 2,9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杨明熙持有公司股票 1,000 股。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马毅及马杨明熙亦
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如下:
1、《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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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
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马杨明熙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8.13 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交易数量 1000 股×卖出价 30.88 元/股-
交易数量 1000 股×买入价 29.80 元/股=1,080 元,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全部收回其所得收益。
2、马杨明熙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本人操作,系其本
人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规
交易谋求非法利益的情形。马毅及马杨明熙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
的严重性,深表自责。马毅承诺将进一步加强本人及亲属对相关法律、
法规的学习,督促个人和亲属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吸取
教训,引以为戒,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对本次违规交易向广大投
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3、马杨明熙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
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
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4、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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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马杨明熙出具的《关于买卖利尔化学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
2、马杨明熙上缴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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