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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尔化学: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002258              证券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8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四川省科学城海天实业有限公司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分别收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以下简称“化材所”) 、四
川省科学城海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实业”)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海天实业作为化材所全资子公司、唯一的经营性资产管理平台,按照
国家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建立集中监管平台对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的要求,化材
所拟无偿划转自身持有的全部本公司股份至海天实业,并经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及国家财政部审批通过,化材所将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转为间接持股。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化材所直接持有本公司 48,112,868 股,持股比例为 9.13%,
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海天实业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化材所将不
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转而通过海天实业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海天实业将直
接持有本公司 48,112,868 股,持股比例为 9.13%。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直接控制股份数量   直接控制股份比例 直接控制股份数量 直接控制股份比例
化材所         48,112,868          9.13%              -                    -
海天实业            -                    -                48,112,868      9.13%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化材所通过海天实业间接持有本公司 9.13%的股权,不再直接持股。

    3、本次权益变动受让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四川省科学城海天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绵阳市绵山路 64 号化材所内
  法定代表人                                            何碧
   注册资本                                        65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02054159551
   设立日期                                      1998 年 01 月 01 日
   经营期限                                   2004-03-09 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管理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化工材料、精细化工产品、高分
                        子材料、新材料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安全应急技术与产品、
   经营范围             核电产品与配套件、机电设备产品、文物保护材料与装备的研发、生产、
                        销售与服务;检测技术、环保技术研发与服务;软件开发、销售与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绵阳市游仙区中经路 52 号绵阳科技城游仙军民融合智能制造示范基地


   联系电话                                        0816-2491621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