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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尔化学: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1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过审慎、认真的

研究,现基于独立判读立场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意见如下:

    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情况介绍

后,我们认为:

    (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尹英遂、李书箱、宋小沛、

李建、郝敏宏、李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

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毅、李小平、李双海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

备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前述 3 人已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同意推选尹英遂、李书箱、宋小沛、李建、郝敏宏、李江、

马毅、李小平、李双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毅、

李小平、李双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其中,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

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马 毅             李小平             罗 宏




                                      2022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