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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尔化学:利尔化学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2022-08-09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科学规范的良性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工作积

极性,勤勉尽责,促进企业长远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参考行业及地区收入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按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和监

事,不含专职董事长。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标准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按年一次性发放,支付日为公司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后

的 10 日内。董事、监事津贴由公司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其出席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年度津

贴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 12.0 万元(含税);

    (二)非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 2.0 万元(含税);

    (三)监事会主席的年度津贴为 1.2 万元(含税);

    (四)其他监事的年度津贴为 1.0 万元(含税)。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职务的,津贴计算截止日为其不再担任董事、监事职务生效日。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自愿放弃领取董事、监事津贴的,可由其向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进行自主申报。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标准可随着市场津贴行情和公司经营状况的变

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津贴标准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经

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