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关于拟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3-02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3-005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情况
根据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司续聘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信永中和具有从事
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连续
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2023 年度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计业务收费情况
公司 2022 年经批准的年报审计基础费用 90 万元人民币,在
2022 年年报审计执行过程中,公司审计范围和事项未发生变化,公
司 2022 年年报审计实际费用为 90 万元未发生变化。
鉴于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等因素,公司 2023 年度报告
审计基础费用为 95 万元(含内控审计),同比增长 5.56%。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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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审计范围变化的定价规则:(1)新增一家公司区分上半年成立还是
下半年成立,上半年成立的新增 5 万元审计费,下半年成立的按照 5
万元/12*成立月份计算;(2)每并购一个主体并纳入合并范围的按并
购主体资产规模及中注协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步增加年报审
计费用,实际增加的差额部分需在下一年度的股东大会补充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信永中和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我国首批获
准从事金融审计、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及独立签发 H 股审计
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
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 7 亿元。其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2、人员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信息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
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660 人。
(2)项目组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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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具体如下:①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芳芳女士, 2000 年获得中
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
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②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雯燕女士,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金菊女士,
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为 358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
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数为 222 家。
4、执业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芳芳、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雯燕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金菊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管管理措施,无受到证监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5、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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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
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 2022 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按
照审计计划有效开展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计意见;在执行公司 2022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
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
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就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并与拟签字会计师进
行了深入沟通,同时查阅了信永中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
信纪录,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并就《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
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对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本次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
宜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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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
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其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
及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且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审议程序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
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
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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