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关于拟变更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8-057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 26 日,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
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重大合同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重大合同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49)、《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6)的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
近日,公司与江西龙头山航电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头山公
司”或“甲方”)签署了《江西龙头山水电站枢纽工程水轮机发电机组及电站附
属机电设备采购合同变更协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七台套单机容量为 30MW 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金额:3 亿元
2、标的:壹台套单机容量为 30MW 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金额:6,750 万元(其中,壹台套水轮发电机组的设备价款为肆仟贰佰
捌拾伍万柒仟壹佰元(小写 4,285.71 万元),根据本协议第 2.3 条款所确认的价
格调整款贰仟肆佰陆拾肆万贰仟玖佰元(小写 2,464.29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变更
(1)原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65,680 万元人民币,其中水轮发电机组设备金
额 32,200 万元,电站附属机电设备金额 33,480 万元。
(2)现协议:
①电站附属机电设备,甲、乙协商,双方同意取消原合同中的电站附属机
电设备采购,乙方无须根据原合同再向甲方交付上述电站附属机电设备。
②鉴于双方对于原合同的履行方式、履行内容均作了变更,双方确认:除
《租赁物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第四条所确认的壹台套水轮发电机组的设备价款外,
由于原材料、设备仓储、运输、人工、财务费用等费用上涨因素,水轮发电机组
的合同金额累计上调贰仟肆佰陆拾肆万贰仟玖佰元(小写 2,464.29 万元)。
A.七台套单机容量为 30MW 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的融资租赁
长城国兴根据甲方的要求,向乙方出资 3 亿元购买原合同中的七台套单机容
量为 30MW 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2#机至 8#机),并将上述七台套水轮发电
机组出租给甲方使用。
就上述融资租赁模式下的租赁物买卖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甲方、乙方、长城
国兴签订的《租赁物买卖合同》。
B.关于供货价格的调整
鉴于甲方提出调整供货方式,双方协商后同意壹台套水轮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总价为陆仟柒佰伍拾万元(小写 6,750 万元),其中,壹台套水轮发电机组的设备
价款为肆仟贰佰捌拾伍万柒仟壹佰元(小写 4,285.71 万元),根据本协议第 2.3
条款所确认的价格调整款贰仟肆佰陆拾肆万贰仟玖佰元(小写 2,464.29 万元)。
截止本协议签订日,除租赁购置款外甲方尚未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的尾款金额为
壹仟柒佰伍拾万元(小写 1,750 万元)。
2、关于壹台套水轮发电机组付款时间的调整
甲乙双方同意支付时间调整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
述 4.2 条款中的全部尾款,即金额为壹仟柒佰伍拾万元(小写 1,750 万元)。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