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5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0 月 7 日 – 2019 年 10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0 月 7 日 15:00 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 号浙富控股大厦 3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浙富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7 人,代表股份总 -1- 数 762,560,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38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5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498,650,93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5.200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8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3,909,6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374%。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星 韵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表决结果 如下: (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条件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38,544,960。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0,170,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264%;反对 8,312,3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53%;弃权 62,10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291,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781%;反对 8,312,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17%;弃权 6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38,544,960。表决情况如下: 2.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329,122,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2168%;反对 8,322,3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83%;弃权 -2- 1,099,9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243,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75%;反对 8,322,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50%;弃权 1,099,9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57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2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标的资产 表决情况:同意 329,122,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2168%;反对 8,290,6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89%;弃权 1,131,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243,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75%;反对 8,290,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47%;弃权 1,131,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67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3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交易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 329,220,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2457%;反对 8,168,0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27%;弃权 1,156,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341,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92%;反对 8,168,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48%;弃权 1,156,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4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 328,728,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1003%;反对 8,685,1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54%;弃权 1,131,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7,849,3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3-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93%;反对 8,685,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29%;弃权 1,131,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67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5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329,122,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2168%;反对 8,265,6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15%;弃权 1,156,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243,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75%;反对 8,265,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66%;弃权 1,156,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6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现金支付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 329,122,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2168%;反对 8,265,6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15%;弃权 1,156,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243,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75%;反对 8,265,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66%;弃权 1,156,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7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329,122,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2168%;反对 8,265,6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15%;弃权 1,156,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243,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75%;反对 8,265,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66%;弃权 1,156,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4- 权股份总数的 0.3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8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 329,122,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2168%;反对 8,265,6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15%;弃权 1,156,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243,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75%;反对 8,265,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66%;弃权 1,156,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9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对价股份的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 328,605,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0640%;反对 8,756,4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65%;弃权 1,183,1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7,726,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94%;反对 8,756,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61%;弃权 1,183,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8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0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329,026,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1884%;反对 8,264,3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11%;弃权 1,254,2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147,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062%;反对 8,264,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61%;弃权 1,254,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07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 2.11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同意 329,220,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2457%;反对 8,168,0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27%;弃权 1,156,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341,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92%;反对 8,168,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48%;弃权 1,156,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2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股份锁定期 表决情况:同意 329,220,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2457%;反对 8,168,0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27%;弃权 1,156,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341,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92%;反对 8,168,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48%;弃权 1,156,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3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拟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 329,220,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2457%;反对 8,168,0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27%;弃权 1,156,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341,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92%;反对 8,168,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48%;弃权 1,156,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4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过渡期损益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329,220,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6- 络投票)的 97.2457%;反对 8,168,0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27%;弃权 1,156,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341,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92%;反对 8,168,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48%;弃权 1,156,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5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标的资产交割及违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329,122,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2168%;反对 8,265,6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15%;弃权 1,156,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243,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75%;反对 8,265,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66%;弃权 1,156,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6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申联环保集团业绩承诺及补偿 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329,220,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2457%;反对 8,168,0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27%;弃权 1,156,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341,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92%;反对 8,168,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48%;弃权 1,156,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7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申能环保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329,220,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2457%;反对 8,168,0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27%;弃权 -7- 1,156,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341,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92%;反对 8,168,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48%;弃权 1,156,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8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股份质押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329,122,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2168%;反对 8,265,6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15%;弃权 1,156,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243,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75%;反对 8,265,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66%;弃权 1,156,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9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329,220,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7.2457%;反对 8,168,0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27%;弃权 1,156,6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341,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92%;反对 8,168,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48%;弃权 1,156,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38,544,960。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0,048,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4904%;反对 8,348,9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61%;弃权 147,223 股, -8-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169,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385%;反对 8,348,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36%;弃权 147,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38,544,960。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0,117,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106%;反对 8,252,6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77%;弃权 175,22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238,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07%;反对 8,252,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23%;弃权 175,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 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为 338,544,960。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0,117,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106%;反对 8,252,6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77%;弃权 175,22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238,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07%;反对 8,252,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23%;弃权 175,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 (六)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 (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 338,544,960。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0,117,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106%;反对 8,252,6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77%;弃权 175,22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238,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07%;反对 8,252,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23%;弃权 175,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七)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关于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 司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关于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与补偿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38,544,960。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0,117,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106%;反对 8,252,6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77%;弃权 175,22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238,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07%;反对 8,252,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23%;弃权 175,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八)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组中相关审计报告、备 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 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38,544,960。表决情 况如下: 同意 330,214,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 10 - 97.5394%;反对 8,155,0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8%;弃权 175,22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335,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24%;反对 8,155,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06%;弃权 175,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九)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 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为 338,544,960。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0,214,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394%;反对 8,155,0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8%;弃权 175,22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335,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24%;反对 8,155,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06%;弃权 175,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 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38,544,960。表决 情况如下: 同意 330,214,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394%;反对 8,155,0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8%;弃权 175,22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335,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24%;反对 8,155,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06%;弃权 175,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 11 - 股份总数的 0.05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份)回避 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38,544,960。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0,229,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438%;反对 8,140,0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44%;弃权 175,22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350,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73%;反对 8,140,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7%;弃权 175,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二)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38,544,960。表 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0,242,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477%;反对 8,127,0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06%;弃权 175,22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363,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015%;反对 8,127,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15%;弃权 175,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三)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的议案》,关联 股东孙毅(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为 338,544,960。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0,242,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 12 - 97.5477%;反对 8,127,0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06%;弃权 175,22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363,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015%;反对 8,127,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15%;弃权 175,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四)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 要约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38,544,960。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0,132,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150%;反对 8,224,6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94%;弃权 188,22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253,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56%;反对 8,224,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32%;弃权 188,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五)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38,544,960。表 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0,227,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432%;反对 8,142,0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50%;弃权 175,22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348,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67%;反对 8,142,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64%;弃权 175,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70%。 - 13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六)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 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份)回避 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38,544,960。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0,117,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106%;反对 8,252,6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77%;弃权 175,22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238,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07%;反对 8,252,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23%;弃权 175,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七)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 明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38,544,960。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0,117,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106%;反对 8,239,6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38%;弃权 188,22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238,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07%;反对 8,239,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81%;弃权 188,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八)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孙毅(持有公司 424,015,664 股 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38,544,960。表决 情况如下: 同意 330,130,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144%;反对 8,239,61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38%;弃权 175,223 股, - 14 -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251,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49%;反对 8,239,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81%;弃权 175,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6,523,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9.2083%;反对 5,862,15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87%;弃权 175,2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628,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77%;反对 5,862,1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54%;弃权 175,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6,965,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 99.2662%;反对 5,457,25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56%;弃权 138,22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02,070,5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13%;反对 5,457,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8%;弃权 138,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和《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 15 -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