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6-29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0-05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控股子公司
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公司”)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8,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万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5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议案》,同意 2020 年度对华都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专项
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 50,000.00 万元,期限为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华都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3,323.66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华都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3,323.66 万元,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为 36,676.3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及 5 月 22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及《2019 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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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81674303286P
法定代表人 孙毅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7,29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8 年 04 月 07 日
登记机关 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龙翔路 5 号
民用核安全设备(仅限控制棒驱动机构制造、销售);军工核安全设备制造
(凭军工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在有限期内经营,许可活动种类范围及场
经营范围 所以许可证为准);其它通用机电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华都公司 66.67%股权,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华都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914.25 57,989.24
负债总额 9,174.59 8,256.17
所有者权益总额 50,739.66 49,733.07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83.02 15,762.91
利润总额 1,147.16 6,747.60
净利润 1,006.59 5,857.79
注: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
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华都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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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担保金额:8,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华都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
华都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6.67%股权,对其具有实
际控制权,华都公司其他股东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有能力控制控股子
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时,华都公司财务状况稳
健,资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
范围内。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58,364.92 万
元,担保余额为 36,905.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9%。除此之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
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
形。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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