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9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
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对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自立”)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20,000 万元(大写:人民
币贰亿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5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议案》,同意 2021 年度对江西自立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专项贷款
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 80,000.00 万元,期限为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江西自立的担保余额为 0.00 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江西自立的担保余额为 20,0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60,000.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及 5 月 21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及《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2)。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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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00787294953H
法定代表人 许来平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6 年 05 月 30 日
登记机关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区
再生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加工、销售;金属材料、五
金、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机械、电子设备的购销、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
经营范围
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
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江西自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江西自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1,138.33 484,323.18
负债总额 253,687.22 184,312.77
所有者权益总额 377,451.11 300,010.41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3,785.26 661,339.07
利润总额 95,799.72 117,267.67
净利润 82,440.70 101,141.68
注: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江西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4、担保金额:2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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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
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
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50,0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64,427.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7%;子
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01,820.73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
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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