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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富控股: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2-01-18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6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
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6.60 元/股(含),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6.6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50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1 月 23 日和 11 月 26 日登载于《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7)和《关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截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同时,公
司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920,2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41%,最高成交价格为 7.10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5.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5,026,631.76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回购方式以
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
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股份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本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情形。
       六、预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4,920,2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41%,回购股份全部
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回购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回购前                    股份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3,732,247,044         69.50   2,562,370,525         47.72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37,548,918         30.50   2,807,425,437         52.28


                                           -2-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拟用于员工持股计         0                 0        24,920,263           0.46
划或股权激励)
三、股份总数              5,369,795,962         100      5,369,795,962         100

       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系因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所
致。
       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用于约定用途而导致全部注销,则公司总股
本将减少,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回购前                     股份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3,732,247,044         69.50    2,562,370,525         47.94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37,548,918         30.50   2,782,505,174          52.06
三、股份总数              5,369,795,962         100     5,344,875,699          100

       七、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回购细则》
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 年 2 月 26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19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 月 24 日、 月 25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69,557,15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42,389,288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
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
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
资本将相应减少。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