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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富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11-2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富控股

股票代码:00226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811号212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2座370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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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的规范性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但需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备

案。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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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明.............................................................................................................2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本次变动情况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履行情况 ................................................8

       三、其他说明 ..................................................................................10

       四、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1

       五、权利限制情况 .......................................................................... 11

       六、承诺事项 .................................................................................. 11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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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沣石恒达         指   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浙富控股   指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66)

上海沣石                        指   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承诺人                          指   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申联环保集团                    指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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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                                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MA2Y57BT53

成立日期                            2017 年 04 月 11 日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饶康达

认缴出资总额                        965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 4811 号 212 室

通讯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 2 座 3706

经营期限                            2017 年 04 月 11 日至 2037 年 04 月 10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额       出资占比(%)
                                                                                  (万元)
   1       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          0.0052%
   2       上海沣石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3,928.05       55.8840%
   3       平潭沣石恒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7,501.14       28.4986%
   4       上海岩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6,578.62          6.8172%
   5       桐庐沣石三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197.88          5.3864%
   6       平潭岩山腾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289.31          3.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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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额       出资占比(%)
                                                                       (万元)
    合计                           -                         -          96,500.00       100.00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是否在浙富控股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和地区居留权         任职

饶康达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上海            否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

         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

         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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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其自身企业的资金安排需求。自2022
年5月5日至2022年11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主动减持导致累计的股份变动比
例为2.5385%,变动后持股比例为5.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基础上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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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11月2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136,31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5,369,795,962股的2.5385%。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股数相应变化为268,489,715股,持股比例相应变化为5.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数量       公司总股本
                               (元/股)                                         本(%)
沣石恒达           大宗交易         4.36           8,870,000     5,369,795,962     0.1652%
沣石恒达           大宗交易         4.35          22,367,200     5,369,795,962     0.4165%
沣石恒达           大宗交易         4.65          14,064,800     5,369,795,962     0.2619%
沣石恒达           大宗交易         4.65          19,266,100     5,369,795,962     0.3588%
沣石恒达           大宗交易         4.72          24,125,100     5,369,795,962     0.4493%
沣石恒达           大宗交易         4.83           5,854,700     5,369,795,962     0.1090%
沣石恒达           大宗交易         4.52          13,240,000     5,369,795,962     0.2466%
沣石恒达           大宗交易         3.83           5,134,000     5,369,795,962     0.0956%
沣石恒达           大宗交易         4.14          19,900,000     5,369,795,962     0.3706%
沣石恒达           大宗交易         4.10           3,492,700     5,369,795,962     0.0650%
    合 计             -                   -        136,314,600   5,369,795,962     2.5385%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404,804,315 股,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 5,369,795,962 股的 7.538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268,489,715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 5,369,795,962 股的 5.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 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其所作的各项
    承诺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告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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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之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具体如下:
    (一)关于所提供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1、承诺人已就其自身情况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
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承诺人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
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上承诺人的签字与印章
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中承诺人作为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2、承诺人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材料和相关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中承诺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
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承
诺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承诺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偿安排。
    4、承诺人将对其为本次交易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二)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承诺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
信息严格保密。
    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造成的损失。
    (三)关于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权属争议情况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承诺人真实、合法持有申联环保集团的股权,拥有
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承诺人持有的申联环保集团的出资额已全部缴足,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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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的申联环保集团的股权之上不存在委托持股、代持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
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
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潜在纠纷。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承诺人保证不就所持申联环保集团的股权设置质
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
    (四)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1、承诺人于本次购买资产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事项而使承诺人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3、若承诺人上述锁定期的承诺不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的强制
性要求,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1、承诺人确认并认可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孙毅先生均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
    2、承诺人与孙毅先生不存在一致行动或关联关系。
    3、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主体不会以单独或与
第三方保持一致行动的形式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上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与上市公司其他任
何股东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已有一致行动人关系除外)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4、如承诺人违反前述承诺事项,给上市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作承诺均
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三年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或上市公司为其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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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其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五、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质押公司110,000,000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2.0485%。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等情形。


    六、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合法合规地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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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报告“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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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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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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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饶康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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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饶康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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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杭州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股票简称                   浙富控股               股票代码            002266

                           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路4811号212室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    股票种类:A股

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404,804,315股

                                                  当时公司总股本:5,369,795,962股

                                                  持股比例:7.5385%

                                                  股票种类: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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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268,489,715股

                                                 当时公司总股本:5,369,795,962股

                                                 持股比例:5.0000%

                                                 是□否□不适用√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

                                                 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继续减持         基础上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

                                                 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是√否□

上市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   是□否□不适用√

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   是□否□不适用√

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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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饶康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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