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30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9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
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水电”)向该行申请的金
额合计为 35,75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伍仟柒佰伍拾万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议案》,同意 2022 年度对浙富水电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专项贷款
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 150,000.00 万元,期限为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浙富水电的担保余额为 28,475.67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浙富水电的担保余额为 64,225.67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为 85,774.33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及 5 月 24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0)及《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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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22566091108T
法定代表人 郑怀勇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80,2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1 年 01 月 12 日
登记机关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南路 99 号
一般项目:水轮机及辅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
组销售;海洋能发电机组制造;海洋能发电机组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普
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
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船用配套
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
特种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经营范围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对外承包
工程;特种设备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船舶设计;电机及
其控制系统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供电业务;特种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
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富水电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浙富水电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6,044.04 257,723.43
负债总额 71,908.35 87,106.51
所有者权益总额 174,135.68 170,616.92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994.59 69,054.92
利润总额 3,518.76 20,273.79
净利润 3,518.76 20,273.79
注: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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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浙富水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债权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
29,000 万元 6,750 万元
担保金额
(人民币贰亿玖仟万元整) (人民币陆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
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
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20,0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70,525.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28%;子
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87,429.00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
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和《最高额
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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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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