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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邦服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1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 2022-027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9:00
    2、网络投票: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 800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胡佳佳女士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总 体 出席 情 况: 出席 会 议的 股东 及 股东 代理 人 共计 27 人 , 代表 股 份
1,273,710,5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949%。


                                        1
   (1) 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1,271,388,0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02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2,3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24%。
   (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25 人,代表股份 2,322,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24%。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发出《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2022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相关注意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
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273,601,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4%;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2982%;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01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273,601,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4%;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


                                       2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2982%;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01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273,601,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4%;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2982%;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01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1,273,601,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4%;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2982%;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01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同意 2,213,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982%;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2982%;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01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46,388,059 股、一致行动人胡佳佳
持股 225,000,000 股,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273,601,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4%;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2982%;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01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273,601,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4%;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 0 股(其中,因


                                      4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2982%;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01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同意 1,273,573,7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反对 136,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4.1098%;反对 1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0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 1,273,601,2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4%;反对 109,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2939%;反对 10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06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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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授信规模的议案》
       同意 1,271,772,8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9%;反对 1,937,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6.5684%;反对 1,93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43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273,607,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10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5565%;反对 10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1,273,607,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10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6
股份的 95.5565%;反对 10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 2,219,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65%;反对 10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5565%;反对 10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46,388,059 股、一致行动人胡佳佳
持股 225,000,000 股,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21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莫军凯、刘婧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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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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