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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阿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8-12-29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
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的调整,符合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和相关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邵阳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友阿”)为
湖南大为建设工程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加快其改制进程,促使其所在地地块尽
快出让,可使邵阳友阿尽早购得该地块,进行邵阳友阿国际广场(二期)的开发建设,
解决“邵阳友阿国际广场”停车位紧张的问题。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对外资助金额合计为 3,000 万元,按照年利率 10%收
取借款利息,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恰当的风险防范措施,该等事项出现违约
的风险较小。
    4、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次
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
                  王林        陈共荣         邓中华   王远明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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