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阿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02-02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9–003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5 元/股条件下,以自有资金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披露了
《回购报告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2 月 12
日、2018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及时履行披
露义务。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17,37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5.186 元/股,购买股份最低
成交价为 3.40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82,396,875.68 元(含交易费用)。上述
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及《实
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
前 10 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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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8 年 3 月 19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为 64,124,200 股。《实施细则》施行后公司未实施回购,公司后续
实施回购,每 5 个交易日回购数量应不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
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的 25%。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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