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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阿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8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共荣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职期间勤勉尽责,依法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保持自身独立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
 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上发挥
 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5次),
 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本着独立谨慎态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投出了同意的表决票,不存在反对、
 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3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的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本人认真研究
 和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切实
 履行了董事会独立董事职责。

 会议时间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04.23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06.29
             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08.27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12.08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公司主业实体百货零售在报告期内受到较大影响,本
 人多次实地考察公司旗下各大主要门店日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复工复产举措;
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定期报告沟通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财
务、审计工作人员沟通,并对公司财务管理、资金运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事项进行核查。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高管人员
履职等情况,进行问询及调查,获知公司治理实际情况;认真审核公司各项董事
会议案材料,在董事会上发表专业性意见并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时了解公司投
资项目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年参与了5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审议包括公司各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报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延
期、关于宁波欧派亿奢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关于向关联方租
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等议案。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近年国家部分法律法规陆续修订更新,本人深入学习新的《证券法》、《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加强自身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职
责的认知、提升履职能力,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
面。
    七、其他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hengr@e9448.com



                                                      独立董事:陈共荣
                                                          2021年4月26日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中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职期间勤勉尽责,依法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保持自身独立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
 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上发挥
 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5次),
 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本着独立谨慎态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投出了同意的表决票,不存在反对、
 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3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的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本人认真研究
 和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切实
 履行了董事会独立董事职责。

 会议时间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04.23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06.29
             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08.27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12.08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公司主业实体百货零售在报告期内受到较大影响,本
 人多次实地考察公司旗下各大主要门店日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复工复产举措;
 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定期报告沟通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财
务、审计工作人员沟通,并对公司财务管理、资金运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事项进行核查。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高管人员
履职等情况,进行问询及调查,获知公司治理实际情况;认真审核公司各项董事
会议案材料,在董事会上发表专业性意见并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时了解公司投
资项目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0年参与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审议包括公司各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报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延期、
关于宁波欧派亿奢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
业暨关联交易等议案。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年参与了1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核定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关于核定高级
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近年国家部分法律法规陆续修订更新,本人深入学习新的《证券法》、《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加强自身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职
责的认知、提升履职能力,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
面。
    七、其他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dengzhh@e9448.com


                                                      独立董事:邓中华
                                                          2021年4月26日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远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职期间勤勉尽责,依法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保持自身独立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
 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上发挥
 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5次),
 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本着独立谨慎态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投出了同意的表决票,不存在反对、
 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3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的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本人认真研究
 和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切实
 履行了董事会独立董事职责。

 会议时间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04.23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06.29
             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08.27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12.08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公司主业实体百货零售在报告期内受到较大影响,本
 人多次实地考察公司旗下各大主要门店日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复工复产举措;
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定期报告沟通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财
务、审计工作人员沟通,并对公司财务管理、资金运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事项进行核查。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高管人员
履职等情况,进行问询及调查,获知公司治理实际情况;认真审核公司各项董事
会议案材料,在董事会上发表专业性意见并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时了解公司投
资项目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0年参与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
议,审议包括关于拟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
议案。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年参与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审议了关于聘任贺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投资总监的议案。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近年国家部分法律法规陆续修订更新,本人深入学习新的《证券法》、《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加强自身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职
责的认知、提升履职能力,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
面。
    七、其他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wangym@e9448.com



                                                     独立董事:王远明
                                                          2021年4月26日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阎洪生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职期间勤勉尽责,依法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保持自身独立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
 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上发挥
 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5次),
 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本着独立谨慎态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投出了同意的表决票,不存在反对、
 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3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的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本人认真研究
 和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切实
 履行了董事会独立董事职责。

 会议时间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04.23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06.29
             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08.27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12.08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公司主业实体百货零售在报告期内受到较大影响,本
 人多次实地考察公司旗下各大主要门店日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复工复产举措;
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定期报告沟通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财
务、审计工作人员沟通,并对公司财务管理、资金运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事项进行核查。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高管人员
履职等情况,进行问询及调查,获知公司治理实际情况;认真审核公司各项董事
会议案材料,在董事会上发表专业性意见并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时了解公司投
资项目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0年参与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
议,审议包括关于拟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
议案。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年参与了1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核定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关于核定高级管理
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年参与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审议了关于聘任贺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投资总监的议案。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近年国家部分法律法规陆续修订更新,本人深入学习新的《证券法》、《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加强自身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职
责的认知、提升履职能力,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
面。
    七、其他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anhs@e9448.com




                                                      独立董事:阎洪生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