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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推选候选人及独立董事津贴等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6-05-1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推选候选人及独立董事津贴等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5)》、《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亚太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

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根据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各位董事候选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独立董事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我们同意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推选候选人及独立董事津贴等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俞小莉                   黄曼行               刘 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