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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2016-05-13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公告编号:2016-054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召
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5 日~2016 年 5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5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
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
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在
2016 年 5 月 18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参与表决;因故不能亲
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等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 1399 号,浙江亚太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如下:

       1、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六名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黄伟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黄伟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黄来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施瑞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施正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施纪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本次股东大会方可进
行表决。

       1.7 选举俞小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 选举黄曼行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 选举钱一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三名监事。

    3.1 选举黄林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周哲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3 选举刘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第 1 项、第 3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表决分别进行。

    上述议案 1、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
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6 年 5 月 11 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均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
书(附件)、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蓉、李琼婷

    联系电话:0571-82765229、82761316
    传真:0571-82761666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 1399 号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
    邮编:311203
    1、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4。
    2.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议案 1.1   选举黄伟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议案 1.2   选举黄伟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议案 1.3   选举黄来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议案 1.4   选举施瑞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议案 1.5   选举施正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议案 1.6   选举施纪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3
 议案 1.7   选举俞小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议案 1.8   选举黄曼行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议案 1.9   选举钱一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议案 2    《关于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00

  议案 3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3
 议案 3.1   选举黄林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01

 议案 3.2   选举周哲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02

 议案 3.3   选举刘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03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
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
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 1.1-1.6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01 代表第一
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 1.7-1.9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
得设置分项的总议案,如议案 3 为选举监事,不得在议案 3 设置议案编码 4.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
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
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表决结果
 序
                             议案名称                           同     反       弃
 号
                                                                意     对       权
 1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
                                                                     同意票数
权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1.1    选举黄伟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2    选举黄伟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3    选举黄来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4    选举施瑞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5    选举施正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6    选举施纪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同意票数
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1.7    选举俞小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票

1.8    选举黄曼行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票

1.9    选举钱一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票

 2     《关于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
                                                                     同意票数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3.1    选举黄林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票

3.2    选举周哲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票

3.3    选举刘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票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日期:2016 年_____月_____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制作均有效。



说明:
1、第一项、第三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在所列每项“同意票数”栏填写
所投选举票数。
2、第二项议案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
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
效,按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