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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6-12-0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4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募集资金使

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不

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运用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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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俞小莉__________      黄曼行___________      钱一民___________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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