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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2-28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已预先对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对拟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主要是基于综合考虑目前的融资环境、融资时机及公司股东与认购方

的利益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根本利益,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

案》及《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之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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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俞小莉__________   黄曼行___________   钱一民___________




                                             2017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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