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12-20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本次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1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
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短期内将有部分
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行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9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00,000,000.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 16,000,000.00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玖亿捌仟肆佰万元整
(¥984,000,000.00),已由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
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2017]504 号《验证报告》。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
债券发行登记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推介宣传费和验资费等合计
2,532,126.38 元(不含税)后,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
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905,660.3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玖亿捌仟贰佰
叁拾柒万叁仟伍佰叁拾肆元整(¥982,373,534.00)。
截止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8,4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
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
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次会议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自 2016 年 12 月 5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短期内公司发展计划,研判募集资金将会闲置
一段时间。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自 2017 年 12 月 1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存、贷款利率测算,可为
公司节省财务费用约 913.5 万元。
四、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承诺:(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
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
易;(3)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若募投项目建设加速,导致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后留存的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则公司将该部分资金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4)公司在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也不存在《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5)公
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对外
投资给公司资金需求带来一定的压力,所需的日常经营资金明显增加,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
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监事
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亚太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排,公
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
求和工程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