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关于调整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2019-09-30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债券代码:128023 债券简称:亚太转债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黄伟中先生、黄伟潮先生、黄来兴先生在董事
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
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 44,100 万元,其中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汽灵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灵灵”)发
生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证
1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为顺应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提高公司生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调整与关联方汽灵灵的日常关联
交易内容及金额,关联交易内容调整为向关联方采购设备及原材料,采购预计总
额调整为 8,000 万元。
本次调整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调整前2019年度 截至披露日 调整后2019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浙江汽灵灵
向关联人采购商 采购设备及
工业互联网 1,000 1,540.32 8,000
品 原材料
有限公司
注:公司与汽灵灵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合同签订金额。上述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金额和预计发生金额均为合并报表数据。除上述与汽灵灵的关联交易额度增
加外,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仍以前次预计的额度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汽灵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潮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 1399 号
2
经营范围: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数字技术、计算机软件、应用软件、互
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系
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汽车零部件、机电设备、
机械设备、机械配件、自动化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仓储服务、物
流服务;信息系统场地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代理;销售:汽车用品、铸件制品、
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五金件、冲压件、铸件原料、塑料原料、橡胶原料、化工
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五金工具;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汽灵灵总资产 283.34 万元,净资产 176.62 万元,
营业收入 580.25 万元,净利润-20.0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黄伟潮先生控股的公司。
履约能力: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
议。
2019 年预计公司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8,000 万
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汽灵灵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设备及原材料。公司
与汽灵灵的关联交易,在市场有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制定价格;在
没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协议方式定价。公司与汽灵灵在款项或对价的结
算(支付)方面参照非关联方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其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汽灵灵是以现有的智能制造平台和整零对接电商平台为基础搭建的汽车工
3
业信息交易平台,依托平台线上线下的优质资源,整合工业产品上下游产业链。
公司与汽灵灵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是公司
提高公司生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采购成本的措施,对公司发展有着较为积极的
影响。本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
利益得到了保证。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
公允合理,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
以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事项,有利
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交易双
方均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
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4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发表的独立意见;
4、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