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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受让公司股份的公告2020-11-06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债券代码:128023           债券简称:亚太转债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受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收到控股股东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的

通知,亚太集团已通过大宗交易完成受让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汽中心”)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受让完成后,中汽中心不再持有本

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亚太集团受让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受让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切

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亚太集团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通过大宗交易完成受让中汽

中心持有的本公司 3,161,600 股股份。

    (二)转让股份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变动
                 本次转让前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本次转让后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亚太集团           286,331,656         38.82%       289,493,256         39.25%

  中汽中心             3,161,600          0.43%                0               0


    二、其它说明

    1、本次受让仅限于受让中汽中心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事宜,无后续计划。

    2、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

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本次受让股份事项不违反《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亚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受让股份期间及在受让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

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4、本次受让股份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执行。

     5、本次受让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